结婚后发现伴侣婚前有债务,很多人会陷入 “要不要帮还” 的纠结 —— 担心不还影响感情,又怕替对方背债。

首先,“看债务‘是否用于婚后共同生活’,区分个人与共同责任”。根据法律规定,婚前个人债务原则上由债务人自行偿还,但如果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(如婚前借钱买的房子婚后两人同住、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家庭装修),则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,需要共同偿还。比如男方婚前借 10 万元买婚房,婚后夫妻共同居住,这笔借款虽为婚前产生,但因用于共同生活,女方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;若男方婚前借 5 万元用于个人炒股,婚后盈利未用于家庭,则属于男方个人债务,女方无需偿还。某女士婚后发现丈夫婚前欠 8 万元赌债,因赌债未用于共同生活,法院判定为丈夫个人债务,女士无需承担。
其次,“看‘婚后是否追认债务’,避免口头承诺惹麻烦”。若婚后一方明确表示 “愿意共同偿还伴侣婚前债务”(如在借条上签字、向债权人书面承诺共同还款),则构成 “债务追认”,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。即使没有书面承诺,若婚后持续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(如每月从共同银行卡扣款),也可能被认定为 “默认共同偿还”。因此,面对伴侣婚前债务,不要随意口头承诺帮还,若确实需要共同偿还,需明确 “偿还比例” 并留存书面约定(如 “双方约定共同偿还婚前债务 5 万元,各承担 50%”)。某男士婚后口头承诺帮妻子还婚前 3 万元信用卡债,后因两人离婚,妻子主张男士需全额偿还,因无书面约定,法院根据还款记录,判决男士承担已还款部分的一半。
最后,“留存‘债务相关证据’,明确责任边界”。无论是否需要共同偿还,都要留存证据:婚前债务需收集 “债务产生时间证明”(如借条日期、转账记录时间)、“债务用途证明”(如消费凭证、合同);婚后还款需保留 “还款资金来源证明”(如个人银行卡转账记录,证明用个人财产还款)。若伴侣隐瞒婚前债务,婚后被债权人追讨,可提供 “债务产生时双方未结婚的证明”(如结婚证日期晚于债务日期),避免承担责任。某女士婚后被追讨丈夫婚前的 6 万元欠款,提供了结婚证日期和债务借条日期的对比证据,证明债务为丈夫婚前个人所欠,成功免除还款责任。